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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国庆节前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5-09-19 点击数:

各学院、平台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》《实验动物管理条例》及《关于加强全省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,加强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,强化风险监测、隐患排查和行政监督,规范我校科研实验动物的使用及伦理申请,现决定于国庆节前开展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专项检查。现通知如下:

一、全面开展自查(9月22日—9月26日)

各学院、平台组织本单位开展全面自查,重点检查以下内容:

1.实验动物饲养情况:在未获得SPF屏障环境资质的情况下违规饲养实验动物的情况。

2. 实验动物伦理申请:确保所有使用实验动物的项目已按规定完成伦理审查并获得批准。

3. 高风险实验管理:涉及病原体感染、化学有毒物质或放射性实验等高风险动物实验。

4. 废弃物处置情况:检查动物尸体、垫料及实验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情况,确保符合生物安全要求。

二、学校检查(9月29日—9月30日)

学校实验动物中心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,于929日至930日开展现场抽查。附属一医、附属二医、附属眼视光医院、附属口腔医院等单位需自行组织检查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 落实主体责任

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,强化组织领导,确保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到位。根据《实验动物管理条例》的要求,确保实验动物规范饲养,杜绝安全隐患。

2. 隐患整改

各单位应依据自查与抽查结果,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,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。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,须及时上报学校实验动物中心。

3. 强化实验动物生物意识

各单位要加强实验动物生物安全宣传,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处置能力。
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严格执行相关要求,确保所属实验室无违规动物实验开展。一旦发生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故,责任自负。


联系人: 张徐非

联系电话:0577-86689908



实验动物中心

2025年9月19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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