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、机关各部门、直属单位:
为推进中心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,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,实验动物中心经过前期广泛调研,根据《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等的通知》(温医大[2020]48号),经专家论证,制定通过了实验动物中心3台大型仪器(≥30万)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3日。
广大师生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建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向科研实验中心提出。
办公地点: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求真楼B幢201室。
联系人:阮丽娜
联系电话:(0577)86689908。
实验动物中心
2020年12月28日